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學權行動沙龍系列(二):校園勞動權益記錄

學權行動沙龍系列(二):校園勞動權益 由學權小組所規劃的學權行動沙龍,第二場於10月30日在台大第二活動中心603室舉辦。 這次的沙龍,邀請到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的執委曾翔與台大研究生協會的校園事務部長郭復齊,來講述校園勞動權益的議題。

 

校內工讀的模稜兩可:學生/勞工的雙重身份

曾翔指出,學生在校園外的打工契約必定是「私法」上的契約,故必定受到勞動基準法所保障;然而回到校內,當雇主是隸屬於教育部的公家單位──「學校」,則教育部和公法學者就以學校為公法機構為由,將學生排拒在勞基法保障對象之外。然而曾翔認為根據以下三點可以說明校內工讀生和學校之間的契約關係並非「公法」關係,而應要受到勞動基準法所保障: 一、學生並無公法賦予之權力,和雇主之間的契約根本不屬於公法契約。 二、校內工讀必須聽從個別單位的指揮命令,符合勞工人格的從屬特質。 三、許多校內的工友、警衛等受雇於學校的職業均受勞基法保障,憑甚麼學生沒有?

在教育部與公法學者的解釋之下,校內工讀生成為無法可以保障的勞工,無論是TA、RA或是行政單位的支援,在面臨超時和低薪資的狀況的時候都求助無門,更不用提根本沒有被保勞健保了。也因為學生不被視為勞工,工讀的勞務所得就不被稱作「工資」,而是「助學金」。更進一步,校方再以「助學金」為名,將給予學生工讀機會當作是一種「福利」政策,可以時有時無!

 

教授即老闆

郭復齊表示,以台大的例子來看,研究生被壓榨的情況比比皆是,將付出的勞務和助學金做換算可得知明顯偏低和超時,並且還有工作不穩定的風險。面對這種被剝削的情形,學生只能有苦難言。日前台大還公布將要把研究生助學金調降三分之一,更是引起校內的軒然大波!這種台大將研究生助學金調降的舉措,正直接說明了校內工讀不被視為「工資」而被校方視為一種對於研究生的恩惠。

除了台大之外,還有些校院系所是連研究生的助學金都不發。曾翔也說到,現況連多數學生自己都把協助教授做研究和教學視為理所當然,在這種意識型態的助長之下,往往忽略了自己受制於人,以及拒絕承認自己身為勞動者的事實,也自然而然地就不知自身的勞動權益何在。

郭復齊最後也提到,在目前大多數國內研究生的普遍現況為「教授即老闆」,在畢業學分和課業分數的生殺大權掌握在老闆的限制之下,更遑論勞動權益的爭取,或是進一步做出激烈抗爭(如罷工)的可能,否則就會造成被當掉或是畢不了業的局面!換句話說,因為學生與勞工的雙重身份,使得推動學生校內工讀的勞動正常化不足以完全解決學生的勞動問題,關於這點,研協會尚未有完整的論述可以解決此問題。

 

學生工會的可能

最後與會者提出,在明年五月一日勞動三法正式上路,且在已頒布的兩公約的保障之下,國內學生可以嘗試組成工會,因為不論學生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只要有勞務與領薪的行為即擁有勞動團結權、集體協商權和爭議權,組工會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而未來工會還擁有很多法律上的武器,例如:誠實協商義務(企業工會要求協商,學校不得拒絕!!)。然而盱衡台灣工會現況,曾翔表示這條學生工會的路固然可走,但是必會經過一段艱困的路途。而郭復齊則表示,學生工會的意見值得考慮,由於過往研協會處理的不僅僅是勞動權利,尚有其他學生權益的部份需要爭取,所以研協會是以學權的角度處理勞動權利,未來可以考慮用工會的角度來決勞動權利。

學權小組10.30 陳廷豪、張復舜